“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农村生态环境直接关系农民福祉与乡村发展质量。在政府承担绝大多数生态环境治理职能情况下,福建省漳州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治理面临治理主体单一化、治理能力与效果有限、监管与防控机制缺乏的困境。在持续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要根据农村生态特点,突破传统政府主导模式,发动政府、社会组织、农村居民的力量,构建良性互动的协同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