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提高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灌区进行农业水权分配。根据灌区实际状况,从“公平性、效率性、效益性”3个方向遴选11个水权分配指标,构建灌区水权分配指标体系。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作为灌区农业水权分配的对象,运用客观性强的改进熵权法对灌区水权进行分配。以大古洞灌区为例,将灌区水权分配到6个农民用水户协会。结果表明,相比于原始水权分配方案,协会01、协会02分配水量有所减少,减少幅度分别为8.17%和5.26%;协会03、协会05分配水量基本不变;协会04、协会06分配水量有所增加,增加幅度分别为9.14%和11.87%。同时,对此次分配结果进行了合理性分析,可为灌区农业水权分配提供一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