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资本,既是保险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和运营基础,也是保险公司信用的直接来源。各国保险法律制度多对保险公司资本的形成、维持、退出等进行规范,从而形成保险公司的资本管理制度。我国保险公司资本管理制度肇始于1985年《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成熟于1995年《保险法》,对维护保险业稳定、保障保单持有人和债权人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资本管理制度的滞后性逐步显现,亟待修改完善。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