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对中国产业结构具有基础性和保障性的作用,农业灾害的预防、治理和救助理应从始至终,贯穿全局。当前我国防治农业灾害的主体为政府、市场和农民,但政府和市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失灵,且3个主体间配合程度不足。NGO是普通公民进行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也是完善农业灾害防治体系的有效路径。NGO协同参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农民共防共治的格局,对农业灾害防治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