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魏僧官制度以昙曜任沙门统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期北魏的僧官制度很不完善,昙曜在任沙门统之后,北魏的僧官制度不仅逐渐完善,而且僧官的权利也不断扩大,从而导致北魏晚期僧官的弊政,但北魏较为完善的僧官制度却对北魏的政治、经济、佛教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也成为后世制定僧官制度的范本。

  • 单位
    大同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