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被强奸后生子一直是社会敏感话题和痛点,在严厉打击性侵犯罪之后,更加需要考虑的是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所生孩子如何依法保护、稳妥处置这一难题。这面临着更加深层次、更加复杂的法律争议和道德争议:监护权问题、送养难题、权利冲突和道德情感冲突等,这些都需谨慎化解,方能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更好地实现法律回应社会现实之职能。同时,监护权制度需要与临时监护、送养制度和其他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无缝衔接,恢复监护权的条件和程序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这才能更好地发挥监护制度设置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