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将《自然保护地法》列入立法规划全国政协常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刘东生全国政协常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刘东生建议,把《自然保护地法》尽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自然保护地法》作为规范各类自然保护地行为的上位法,明确保护和管理的基本原则,各类自然保护地则在《自然保护地法》统领下制定修订相应法律法规,体现共性和特性要求。把《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改纳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鉴于现有自然保护区在管理和执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在《自然保护地法》出台前,建议司法部门先行启动《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