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宅基地"两权分离"制度已无法适应现实需要,引发了宅基地闲置严重、宅基地隐形市场大量存在、宅基地案例司法裁判混乱等一系列问题。在现阶段,宅基地"三权分置"正是解决以上问题的创新型制度设计。为此,应当在三权分置的基础上,加快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机制,通过建立宅基地资格权的认定及登记制度、重新界定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健全宅基地权利变动登记制度、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等一系列途径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