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SDPR-2020-0130011鲁财资环[2020]22号各市财政局、林业主管部门,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林业主管部门:为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林业改革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等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