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两个专项监督工作成效显著。实践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是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基础,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两法衔接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仅从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监督的角度进行简单解释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