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法证据排除规程》的出台,旨在规范人民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程序,以准确惩罚犯罪,切实保障人权,有效防范冤错案件。随着该项规程的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取得了一定的可喜成绩,促进了庭审实质化的提高,但也曝露出一系列问题,典型者有非法证据的界定不明确、侦查人员出庭遇有诸多障碍以及"当庭裁决原则"面临的诸多质疑等。应当对试行中反映出来的难题和困境进行理论上的反思,审慎对待未纳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范围的争议证据,对欺骗、引诱取证及毒树果实等进行厘清,明确出庭侦查人员的身份和地位,坚持对证据合法性审查的"当庭裁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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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