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幼儿园教师敷衍保教工作、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等11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原则。《细则》规定,幼儿园教师敷衍保教工作,或擅自从事影响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等,一律视为违反职业道德。在保教活动中遇到突发事件,教师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等行为,也被列入违反职业道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