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后税费时代,为有效联结有差别的个体,国家不断下移治理权力重心,划小基层治理单元,从而形成了资源更密集、结构更精细的治理方式。国家对个体的治理行动持续增加,却没有带来好的治理效果,这一现象可称为“治理过密化”。结合东部J市B村的经验,治理过密化的基本表现形式包括治理主体的全方位开发和治理方式的“单线化”与“去情感化”。国家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这一外生性因素和村级组织的“去组织化”这一内生性因素共同促成了治理过密化。在治理效应上,其非预期后果是放大了村民的失望感、村民自治空间萎缩和上级政府治理权威下降。化解治理过密化困境的思路,是从加强自然联系、优化联结渠道、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等方面不断改进乡村治理方式,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