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船舶融资租赁行业在短时间内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融资租赁船舶能否进行扣押,由此引发了理论及实践中的诸多争议。本文比对了融资租赁船舶同光租船舶的异同,就融资租赁船舶的可扣押性从合法性及合理性两个层面进行了论证,并进一步分析了融资租赁船舶的不同交易形式特点,以探究其特殊扣押条件。本文认为融资租赁船舶扣押的合理性并非来自对光租船舶的参照,而在于其自身特殊性,针对当前部分交易模式下融资租赁船舶无法扣押的困境,建议在相应程序法或实体法中明确融资租赁船舶的可扣性。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