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主体实施作业的设计、布置、辅导、批改、反馈和应用等环节及与各环节相互关联的行为活动应归类为作业处理。在作业处理区域指导中,教研员要尊重作业处理个体、促进作业处理交流、组织城乡互动研讨、生态评价处理;教研员还应通过细化作业处理问题、探究作业处理理论、建立作业处理工作坊等方式,对作业处理实施教研、科研、培训一体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