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正就"直接管辖权"项目进行国际立法展开研究。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各方曾就制定一项同时解决法院的国际管辖权和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公约进行过谈判,但没有成功,其主要原因在于各方矛盾分歧过于尖锐。经过20年发展,随着《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等成果的达成,以及作为当时主要争议焦点的美国管辖权规则和谈判的时代背景发生变化,重新引发了在该领域订立公约的讨论。管辖权项目立法对国际民商事纠纷当事人、各国以及国际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如果谈判顺利,最终目标宜设为制定一项能够规定直接管辖权基础、减少平行诉讼并且促进国际民事诉讼统一化的公约。我国在该领域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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