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针对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中“以教师的讲授时长为标准”这一草率评价行为,提出质疑。讲授法作为传统教学法具有一定的地位。研究者结合统编教科书中的具体案例,解释讲授法在教学中合理安置后产生的效果,提倡理性对待讲授法,以促进“教、学、评”三者和谐共促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