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和考试制度。经过30多年的发展,自学考试制度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和国民素质提升表现出了积极的作用,但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却严重滞后,这制约了自学考试的健康发展。因此,在目前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健全自学考试法制体系刻不容缓。文章以国家教育考试的立法现状为切入点,结合新形势下自学考试面临的问题,分析了地方性立法的必要性,并对天津市自学考试地方性立法的相关研究和实践工作进行阐述,以期为其他省市自考办和上位法修订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