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童养婚是中国传统社会一种特殊的婚姻形态,起源于宋,至明清而盛行。贫穷是其泛滥的主要因素,男女双方家庭将之作为应对婚姻成本高昂的一种手段;而家长制权威和官府对于"民间习惯"的放任,也是其得以长期存在的重要因素。就清代而言,童养婚表现为"现成媳妇""插花"等多种形式。童养婚在婚姻契约订定上的特殊性,常引发诸如悔婚、经济纠纷等问题,童养媳在婆家地位的低下也常使她们面临被婆婆虐待、易被拐卖、嫁卖等危险。

  • 单位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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