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灾情管理是民政部门的传统性业务和基础性工作,既是民政部门的职责,也决定民政部门在救灾工作中的位置和作用发挥。1993年,民政部与国家统计局共同制定出台《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并历经几次修订,对灾情报送流程、灾情统计指标解释、灾情报送时效性及规范性等多方面进行明确。同时,民政部建成了覆盖中央—省—地市—县的4级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国县级以上灾害信息员在统一的业务平台上开展灾情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分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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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