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闻侵权是民事侵权中一个较为特殊的领域,因为媒体担负着舆论监督的神圣职责,有"第四种权力"之称。因此媒体在行使舆论监督的时候,如何平衡公共利益(如公众的知情权)和私人利益(个人的隐私,名誉等),是我们此次讨论的题中之义。本文只针对新闻侵权事件中的责任主体问题进行较为粗略的剖析,以求给予司法实践中责任主体混乱的局面以一个相对统一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