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解新疆哈密大南湖二矿生态修复过程中可用水量,通过实地调查,收集和分析煤矿区水资源相关基础资料,明确矿区可用于生态修复的绿化用水量和水质,为矿区的生态修复提供理论依据。结果表明:(1)矿区生产、生活用水分别以矿坑涌水和榆树沟水库地表水为供水水源;(2)2016年~2018年矿区总用水量为183.68×104m3,生产用水占81%,绿化用自来水量占5%。(3)矿区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站的中水分别用于矿区绿化和地面冲洗及道路洒水。(4)矿区目前绿化面积约6.11×104m2,绿化用水量约为12.90×104m3/a,中水水质符合绿化用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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