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治、法治和自治关系研究

作者:陈怡欣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9, (24): 1-5.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8.240

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在党的重要报告里首次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适用于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应用到乡村治理中。遥想春秋战国时期,儒墨道法等各家各派思想家们便已纷纷对德治、自治、法治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就德治、法治与自治之间的关系及其治理上的运用问题,思想家们的论述极为丰富。基层治理现代化,仍应从中汲取经验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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