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西方法治的发展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古希腊法治理念的萌芽、古罗马法治制度化的发展,中世纪法律至上原则的确立,直到近代才逐渐明确了相对稳定的法治概念。这一过程是在每个利益主体的衡量中推进的,在社会制度层面表现为制度效率的不断优化。而即使是在西方,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往往拥有自己独特的法治模式。对于中国而言,因文化的相对隔离,理解西方繁杂的法治理念存在着困境。那么,转换视角,立足于法治更为基础的经济本质,实现法治实践的效率提升,或许才是形成中国特色法治理念的根本出路。求诸外的选择终究是末道,纵观西方法治的发展史,探寻法治的本质便会发现:法治总是特别情况下的法治,只有因时因地制宜,充分运用本土资源,才能走出真正属于自己的法治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