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数字化的信用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地方铁路建设的市场秩序,助力地方铁路和谐发展,对实现“轨道上的京津冀”尤其重要。相较于公路和水运市场,地方铁路建设属于新兴市场,目前存在诸如信用评价主体缺乏公正性、评价内容缺乏合理性、评价结果未被有效利用等问题,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仍需继续健全,最终形成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制定合理的信用监管和奖励制度,创建新型监管机制。搭建高效运转的数字化信用管理平台,实现与其他领域信用信息互通互联,强化数字化信用管理工作队伍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