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然而,地方政府在制定民办教育政策时却面临贯彻新政精神与创新地方经验、推动分类管理改革与维持社会稳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与保障举办者权益等矛盾。为此,需加快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地方政府也应避免制度性歧视,明确分类扶持举措,保障举办者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借鉴其他省市创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