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丽城镇是浙江省小城镇建设的新时代主题,也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全领域行动。地方实践需要破除以往达标创建的思维定势、工作惯性和路径依赖,编制实施方案可以对照省级层面三类三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但需落实社会主体参与的体检模式,尤其是共性指标要坚持问题导向,个性指标应强调目标向导,满意度指标主要着眼结果导向。安排建设项目需要考虑空间产权分散、利益主体多元等现实约束,重点关注目标设置动态化、项目选择合约化、要素配置市场化、绩效评估社会化等规划管理转型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两大主体对行政决策的纠偏能力。

  • 单位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