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实务中,先裁后诉是较为常见的瑕疵仲裁条款。目前在《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这类仲裁条款的效力未予以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方法院对于此条款的效力认定所持观点也并不一致,甚至出现同一法院关于此条款的效力认定前后不一致的现象。本文通过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两个方面分析我国各地法院对待先裁后诉条款效力的认定依据及其观点,进而对先裁后诉条款的效力问题进行相关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