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单方解除权是当事人一方享有的单方解除合同关系的权力。由于合同严守原则的限制,主流观点历来是仅有守约方可享有单方解除权合同的权力,然而近年来合同僵局现象的大量出现,使人们开始思考是否应将解除权的主体范围扩大至合同违约方的问题上。目前,合同违约方的单方解除权还未被明确规定于法律之中,导致其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些许适用难点,故本文欲从合同违约方单方解除权实践中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入手,对该权利的适用提出一些浅薄的观点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