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图书馆向读者提供馆藏著作电子版之法律问题方面,《欧盟信息社会的著作权指令》对于该问题的界定及对于《德国著作权法》的修改与重新阐释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以"Eugen Ulmer出版社起诉达姆施塔特市科技大学图书馆"一案为考察对象,分析了初审法院、上诉审法院及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理由,阐述了德国司法部关于赞成抑或反对将《德国著作权法》第52b条的适用范围予以扩张的各界观点,表明了这些观点对于我国《著作权法》修改的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