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郭茂倩《乐府诗集》"相和歌辞"卷三十至卷四十三中收录的《短歌行》("对酒")《燕歌行》("别日")《苦寒行》《塘上行》《西门行》《东门行》《野田黄雀行》《怨诗行》《白头吟》《满歌行》十篇乐府中,列有"晋乐所奏"和"本辞"两类文本。由于郭茂倩本人并未对"晋乐所奏"和"本辞"的定义及其来源、沿革做出解释,历代学者关于二者的概念、来源、先后关系的研究存在不同程度的分歧。"本辞"与"晋乐所奏"辞的分野应从文献来源的角度理解,不应简单以入乐与否区分。宇文所安等西方汉学家从"写钞本生成"角度提出的来自于文学性总集的"本辞"是对"晋乐所奏"的加工的观点既缺乏可靠的文献支撑,又与《文选》《玉台新咏》的编纂逻辑相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