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采用"整合治理"解释性框架,总结"微腐败"在"整合治理"的框架下的产生原因:"微腐败"与正常人情交往常常混杂,难以界定;基层干部权力过大,掌握资源过多;监察部门合谋或受同级政府制约;政策执行过程中官民协商机制不完善,难以监督。鉴于此,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