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粮发规[202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20-12-30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6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