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是老子哲学的最高形上追求,也是老子生态伦理思想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老子关于"和"的生态伦理境界有三重向度的表达:天人之和是生态伦理的道德本体境界;人自身之和是生态伦理的道德主体境界;人物之和是生态伦理的道德客体境界。天人之和要求人和自然混同成无知无我的无名状态;人自身之和要求作为道德主体的人使内心达到"少私""知足""无嗜欲"的虚静状态;人物之和体现在老子的生态技术观上,要求人去除机巧伪饰之心,让作为道德客体的具象物复归其原始本真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