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决定从2021年起组织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原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不再单独开展。本次监督评价工作由财政部牵头组织,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共同参与,以"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为基础,按照"标准统一、四级联动、分类评价、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监督评价时间从2021年6月开始,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