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文献资料的分析中可知,我国医疗服务价格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性.与医务人员劳务和技术关系密切的项目,特别是常规诊疗、护理、手术项目,以及一般医用设备检查项目,成本回收率都很低.这类项目的服务量都不可能太小,表明这部分项目收费标准绝对低下.大型医用检查设备项目并不具有高额利润,这类项目的高收费是这类设备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所致.检验项目总体上有较大盈余,以主要依赖设备的检验项目为甚,并呈现明显的规模效益;而以技术或劳务为主的项目或总体资源配置上必备的项目则亏损明显.政府应弄清"价格"所赖以形成的基础-价值以及对社会平均成本产生直接影响的服务量,以避免调价过程中的主观性和盲目性,制订出一种合理的"指导"性的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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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深圳市东湖医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科研成果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