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治理既是南极国际治理的核心议题,又是各国锚定参与南极事务的关键目标之一。纵观南极环境决策机制,既有南极条约协商会议(ATCM)、南极环境保护委员会(CEP)以及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等南极条约体系制定机构的引领,又有南极旅游组织者协会(IAATO)等活跃在南极的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非政府组织以其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和国际性的优势在制定行业规范、供给科学知识、参与议题设置、强化舆论引导等方面发挥了独有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南极环境决策机制的透明化和民主化。作为南极条约协商国,我国在参与南极环境治理时应辩证看待非政府组织所发挥的作用,既要关注其在南极造法进程中的重要贡献,又要警惕非政府组织“政府化”和“唯资本化”倾向对我国造成的扰动。此外,我国要以南极研究科学委员会(SCAR)为纽带加强同非政府组织在科学层面的合作,同时鼓励并引导国内社会组织参与南极事务,不断提升在南极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国际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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