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6年7月27日,70岁的孙女士在北京西城区美廉美超市买完东西,乘扶梯准备离开时,看到李女士及其孙女在扶梯上摔倒,便跑去搀扶,结果自己也倒地致胸椎骨折。为此,孙女士将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及受助者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2万余元。2017年10月24日,北京西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庭调取了视听资料以及当事人当庭陈述等证据后认为,孙女士和被救助的李女士及其孙女所搭乘的电梯在事发时是处于正常运转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