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至东汉,地方县内政务承担者由诸官转变为列曹。这一变化历程在传世文献与简牍资料中均有所呈现。战国至西汉,县的直接管理者由内史过渡到郡,造成了县内政务运行体制的调整。商鞅变法确立了内史等朝官共同管理县政的体制,县内诸官系统因对接朝廷各管理部门而形成。西汉中后期,郡制在地方的完全确立,切割了县与朝廷的直接联系。县为对接郡的列曹体制而使原有列曹壮大、完善进而成为县内政务的承担者。上述转变过程具有长期性与复杂性,还涉及内史的地方化和郡的行政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