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死刑审判程序不仅能促进其程序自身的完善,也能促进公诉程序和侦查程序乃至相关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但是,死刑审判程序的完善必须首先在观念上澄清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被害人保护和被告人保护的关系等问题,在程序设置上应当进一步解决证明标准、辩护权的保障和鉴定人等出庭作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