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反垄断对于维护村民权益以及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平台经济领域中,宏观的反垄断制度和微观的垄断行为,均对顺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新的挑战。传统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方法的不适应、个性化定价、“二选一”与扼杀式并购等垄断行为的充斥,使得乡村振兴战略面临重重困境。只有重新界定平台经济垄断行为认定标准、逐步引入滥用市场相对优势地位制度、大力提倡平台企业肩负起防垄断义务,上述困境才会得以缓解,乡村振兴伟大战略才能焕发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