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均等化与可及性建设,需要推动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法治研究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背景下,作为专有名词识别与自动标识的命名实体识别技术(NER),在适用于法律人工智能的过程中具有积极价值。命名实体识别在司法大数据中应用的法理根基在于文本解读的主体间性。就法律规范文本而言,命名实体识别技术可通过“法律规范文本数据集—实体标注与识别—深度学习训练模型”的路径实现。就裁判文书文本而言,应重点关注文书文本的语义类别与特征、模型选取、实体细粒度标注原则以及数据增强功能,提升法律实证分析、类案检索的精准性。通过命名实体识别技术的深度应用,为法律人工智能的可及化和均等化提供新的技术工具和辅助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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