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往司法实践中将所有网络游戏规则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之外的做法过于武断,简单抽象的游戏规则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在简单游戏规则上进行独创性研发设计创作的复杂、具体的游戏规则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应坚持游戏规则的可版权性,对于游戏规则可以采取"直接保护+间接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在《著作权法》中为游戏创设新的作品类型,并且直接确认游戏规则的可版权性,实现全面保护游戏规则。因思想与表达的模糊性,可应用"抽象—过滤—比较"原则划分涉案游戏规则的保护范围和认定是否侵权,以解决游戏规则保护内容不确定的难题。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