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的经济价值越来越凸显,数据已然成为数据经营者竞相争夺的对象。然而,在数据产业发展的同时,数据权益却未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而我国现有立法缺乏对数据保护的具体规定。对于数据的法律保护,首先应当明确数据的法律属性,基于数据的双重属性,可将数据划分为个人数据和数据产品。同时,还应当明确个人数据与数据产品的权利边界,确定数据的权利归属。此外,数据保护应当遵守合理使用原则、数据授权原则以及利益平衡原则,并构建数据保护制度,从而切实保护数据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数据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