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网络金融犯罪频发,而现有刑罚体系难以妥当应对。根据网络金融犯罪的具体特性,刑事职业禁止制度具有适用的必要。与行政职业禁止制度相比,刑事职业禁止制度在适用目的、调整对象、法律后果方面具有差异化优势。在网络金融犯罪治理中适用刑事职业禁止制度,具备适用的互补与衔接的可行性,其促使刑罚体系重构,可最大限度降低网络金融罪犯再次犯罪的风险与危害,以便更好地预防该类犯罪。根据网络金融犯罪现行治理情状,刑事职业禁止的对象应从个体扩大到单位,且为避免刑事职业禁止制度滥用之可能或不法,应进一步完善其救济程序,适当增设刑事职业禁止的复权制度、暂缓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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