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案件,但我国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却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本文在对此类案件进行类型化分析的基础上,就其处理模式、审理顺序、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行政诉讼与附带民事诉讼的冲突等问题作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