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市政办函〔2023〕 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0年7月30日印发的《西安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0〕147号)同时废止。2023年4月10日西安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