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格权的定义

作者:王利明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34(01): 62-72.
DOI:10.19648/j.cnki.jhustss1980.2020.01.09

摘要

本文通过考察人格权概念的发展历史及人格权的基本理论,认为人格权概念具有可定义性,其重要原因在于法律人格与人格法益的分离。人格权以人格尊严为价值,因而人格权的概念形成具有一定的价值基础。由于人格权益具有可支配性和排他性,因此人格权概念形成存在法理支撑。正是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人格权的概念有了确定的内涵和外延,人格权概念具有了可定义性。我国民法典对人格权概念的定义应当保持开放性,并使人格权概念既能与相关的法律规则和制度体系相契合,也能充分包含新型人格利益和新型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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