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及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能源局、司法厅、法院、检察院、公安厅8单位联合印发《贵州省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贵州省矿山安全监管、矿产资源监管、矿山安全监察等各级负有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的涉嫌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