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源源不断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大国工匠、能工巧匠。”这为职业教育深化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十七条明确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第一次明确了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法律地位。五年制高职发展目标更加明确、路径更加清晰、任务更加聚焦、前景更加广阔。